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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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君霞 律师 手机:180 1632 0616 电话:+86-21-51877676 传真:+86-21-61859565 邮箱: 35787493@qq.com 律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 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 22层、23层 交通线路: 地铁:地铁四号线、六号线 蓝村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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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3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最大的不同有两点: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以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发生转继承。如果继承人在继承还没有开始,也就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
(2)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但是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 上海离婚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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