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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资深婚姻律师资深离婚律师在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顾问、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并享有极好的口碑

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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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3

问: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通常如何处理?

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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